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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新区阁子市社区、黄梅港社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投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F+EPC+O)

发布时间:2024-12-29 来源:电力配套
产品详细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在原基础上对阁子市社区、黄梅港社区敷设在市政道路及乡村道路现有的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提质改造,最重要的包含改造DN300球墨铸铁管(K9)1200米、DN200球墨铸铁管(K9)600米、DN150球墨铸铁管(K9)3162米、DN100球墨铸铁管(K9)8760米、DN50涂塑钢管12948米、阀门井210个、检查井150个等(详细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清单为准),本工程建设不包含表后入户部分。

  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建设方案为准,对承包工程的差额投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综合运营全面负责。投资人需自己承担债务和经营风险。运营期满后,在总承包合同约定的移交期限内,所投资部分资产归中标单位所有、财政投资部分资产无偿移交归招标人所有;

  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建设工期:330日历天;建设完成后项目运营期15年,正式运营开始时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南湖新区阁子市社区、黄梅港社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F+EPC+O)投资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加运营模式,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投资和运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

  1.4.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包括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等施工图设计,并满足工程验收等所有资料文件要求,以及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配合服务;

  1.4.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概算清单,最终以招标人按程序组织审定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4.3投资范围:除财政投资范围外的其他所有投资,由中标人负责筹集及投入;

  1.4.4运营阶段:本项目南湖新区阁子市社区、黄梅港社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范围内的自来水的生产、供应与管理,运营期限为15年;

  1.4.5除以上约定外,其余不明确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验收标准等相应资料为准。

  1.5.1 设计质量发展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品质衡量准则,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达到实施计划的深度等工作;

  1.5.2采购部分品质衡量准则:本项目设计图纸所含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及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等工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通过主管职能部门及招标人验收合格;

  1.5.3工程项目施工部分质量发展要求:满足设计的基本要求,达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检验收取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1.5.4运营服务质量要求:满足运营服务内容要求,确保无一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2.2.1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2 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2.3运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等相关业务;

  2.3 拟任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2.6 拟任本项目运营团队人员(含运营负责人 1 人,运营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配置不能低于4人(含4人)。

  2.7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运营团队人员一定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 3 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示的缴纳在本单位社保证明。

  2.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实施工程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2.8.1 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8.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8.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8.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8.5 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初步设计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允许参加投标。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17:00 (北京时间)止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9 时 30 分。请投标人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上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

  9.2 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任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任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